发布单位:君智语轩(天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8-16
如何进行增值、消费及附加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及附加费申报表(一般纳人适用)>、<增值及附加费申报表(小规模纳人适用)>、<增值及附加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及附加费申报表>中,附加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人在进行、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费申报。
具体为纳人填写增值、消费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费附列资料(附表);纳人填写完附加费其他申报信息后,申报主表,形成纳人本期应---的、消费和附加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新启用的<增值及附费申报表(小规模纳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增值申报表(小规模纳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纳申报表(小规模纳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销售额和开具普通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的表述,即将第2、5栏次名称由原“务---的增值不含销售额”调整为“增值不含销售额”;将第3、6、8、14栏次名称,
初创科技型企业“两扩大”
“两扩大”:一是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二是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